圣经与神学
既是义人又是罪人
2019-01-30
—— Kelly M. Kapic

为什么我们会行我们所行之事?学者们努力想要去认识人性,特别是神学家所说的罪性。罪从哪里来?我们为什么会犯罪?2002年,詹姆斯·瓦勒(James Waller)写了一本严谨的心理学著作:《成为邪恶:正常人如何变成集体屠杀的刽子手?》。(Becoming Evil : How Ordinary People Commit Genocide and Mass Killing)瓦勒的研究最吸引人之处,是他在挑战一个流行的假设,就是“超级的邪恶”一定只会从一个社会或人群中的病态产生出来。这种对极端邪恶的一般看法,对我们这些“正常人”来说,的确有安慰的效果,因为它向我们保证,我们绝对不会参与这种可怕的罪行——毕竟,我们还没有那么坏。但是瓦勒的研究却让我们感到不安,因为他证明了“超级的邪恶”实际上是从“平凡人”——像你我一样的人——中生出来的。

这个超级邪恶和一般邪恶的现实,不断在脑海里搅扰我们,让我们难以回答,又挥之不去。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多(Philip Zimbardo),在他最近的一本书:《路西法效应:认识好人是怎么变成恶人的》(Lucifer Effect : Understanding How Good People Turn Evil ,2007)中就强调,令人反感的行为,其根本的问题来自环境:腐蚀我们的,是充满敌意或“酸性”的情况。津巴多强调在一个人的塑造过程中,生活背景所扮演的角色是很重要的。这是对的,但是他贬低我们的罪性,说那只是外在环境的影响,却是大错特错的。

出问题的不只是“外在”的环境,而是我们的内心。耶利米探索人的内心,严肃地宣告说:“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17:9)同样,使徒雅各并没有把诱惑或罪怪到上帝头上,而是说:“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雅1:14)但是我们为什么会有想要害人,以及与上帝如此为敌的私欲呢?我们的心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早期教会在认识人的本性的争辩中,没有比伯拉纠和奥古斯丁之间的辩论更重要的了。

伯拉纠是个很热情的人,他显然是对他周围死气沉沉的道德态度感到失望,所以强调守正不阿的道德行为的重要性。在此过程中,他反对“原罪”的观念。原罪的意思是,当亚当和夏娃犯罪之后,他们的行动从根本上影响到他们之后所有的人。堕落之后,所有的人生来都带有犯罪的冲动,使他们远离神。伯拉纠不同意这种说法。他相信我们生来不是有罪的,但是若我们的意志薄弱,屈服于外在的引诱时,我们就会犯罪。我们每个人生来都具有与亚当夏娃(在他们对蛇的诱惑让步之前)同样的能力,并没有受到罪的污染。虽然原罪是不存在的,但是伯拉纠的确承认人们会犯罪,所以,耶稣仍然有其必要。

伯拉纠主张,在我们受洗归入基督之时,我们之前所有的罪都获得了赦免,而回到一个纯净的状态。神呼召受洗的信徒要跟随耶稣完美的道德榜样。理论上来说,伯拉纠的看法的意思是,人是有可能活出完美无罪的生命,只要他们总是做出正确的抉择。如同一位早期教会的历史学家John Anthony McGuckin所写的,“伯拉纠以为,如果一个门徒坚持严格的纪律和祷告,他就会达到一个稳定的状态,在这个状态中,连犯罪的欲望都会消失。这种情况称为禁欲中的无情(ascetic passionlessness),即‘无欲’(apatheia)”。基督徒可以这样完美活着,甚至不受罪的诱惑。这不是太棒了吗?这不是大有盼望,甚至激励人心吗?

伯拉纠的著作被送到奥古斯丁主教那里。奥古斯丁原本不愿意被卷入一个他不想参与的争论之中,特别是伯拉纠被人视为是很敬虔的人,而奥古斯丁还有很多需要作的事。但是当奥古斯丁仔细阅读,发现伯拉纠如何低估了罪的严重性之后,他马上发现这是个非常严重、会给教牧带来灾难的观点。奥古斯丁相信,他必须作出回应,别无选择。

奥古斯丁用了许多经文,特别是保罗的书信,来证明我们若忽略罪的广泛性和深入性,就会制造出许多我们想不到的问题。他担心的不只是罪如何让非基督徒仍然留在神的审判之下,他也要我们认真地评估残留在信徒身上的罪。换句话说,伯拉纠的教导最大的问题之一,是对贯穿在信徒的一生,与罪的真正的挣扎,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难道你我真的只是不够努力吗?奥古斯丁不认为如此;他一再强调神自始至终的恩典。

我们的问题不只是时常犯罪;而是我们根本就是浸泡在罪中,生在罪孽里,在荣耀的这一边永远无法完全脱离它的影响。奥古斯丁把几段经文串起来,来说明这点:“看啊,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参伯14:4)“谁能说,我洁净了我的心,我脱净了我的罪?”(箴20:9)“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我们又借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罗5:1-2)“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雅3:2)奥古斯丁甚至引用伟大的圣经学者耶柔米来支持他关于原罪的论点:“因为没有人是无罪的,即使他的一生仅有短短的一天。”

罪的问题是深不见底的,而且是非常个人性的。我们都作过令自己懊悔,让自己感觉不舒服的事。我们都有记忆,从店里偷了一块糖,或在怒气中对我们的孩子或其他人大声嚷嚷。这些行为都是错的,是可悲的。但是令我们更加感到不安的是见到罪恶那黑暗的魔掌,如何深入到我们整个的内心世界中。

我经常和大学生相处,有时会看到他们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罪是多么深,到一个地步,连他们自己都感到害怕。如果被问及,他们都会承认自己是罪人,但是多数人仍然认为自己基本上是个好人。然后,当事情发生了,他们开始认识到自己内心的复杂:他们震惊于自己竟然会如此嫉妒,成瘾的力量如此之大,他们如何操弄一些状况来利用人,以及他们的心如何控告别人,甚至自己。他们猛然醒悟——一定是什么地方出错了,扭曲了他们的心。当他们开始认识到,即使是最纯净的爱也往往混杂了许多动机和黑暗的私欲,这往往会令他们瘫痪。最好的办法似乎是忽略这个事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这是好办法吗?

真正认识自己的罪,是很痛苦的。我们会纳闷,罪在我们的生命中,为何仍然如此暴力,它会制造痛苦,破坏关系。正如何克玛(Anthony Hoekema)观察到的,我们面对罪的双重问题:它带来的“罪名”(guilt,或译为“罪咎”,也就是犯罪的后果:被定罪),以及它所制造的“污染”。虽然基督徒在基督里已经被称义,且被基督的爱和怜悯所充满(从罪咎中得释放),但我们仍然需要与罪的现实(它持续的污染)不断地角力。一旦我们明白我们内心的黑暗,我们最不需要,也最不能帮助我们的,就是让别人告诉我们,你须要更努力,而这正是伯拉纠提供的解答。无论我们多么努力,罪仍然还会留在那里。对基督徒来说,不断在困扰我们的,就是犯罪的倾向在我们得救之后,并没有马上消失。我们仍然活在原罪的悲剧底下,它不仅影响我们每天,更是每一刻的生活。

无怪乎与罪妥协会让我们觉得羞耻——它会让我们承认一些我们不想承认的事。我们并不是“好人”。出错的,不只是这个世界,更是我们自己。罪不只影响到我们的意志,更是影响到我们的心思,我们的情感,甚至我们的身体。但矛盾的是,唯有认识到我们是被罪所捆绑,我们才能称颂在基督里所得的自由。

至终,只有当我们谦卑地,以毫不妥协的真诚,承认罪真正的本质,我们最终才能在敬畏和惊奇中,仰望十架。“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奥古斯丁的结论是,我们对罪的看法,不只对人的天性的讨论,而是最终要讨论到耶稣基督和祂的死。十字架的意义不只是要让我们“得救”,而是在实际上,它要不断掌管并引导神的儿女的生命。这意味着我们不只是靠恩典得救,我们的一生,也依然要倚靠恩典。一方面,是的,我们是有罪的。但在另一方面,我们注目那浩大的,至爱的,全然有效的基督的工作。这改变了一切。我们活在这样的矛盾中,正如奥古斯丁修会的修士马丁·路德所正确领悟到的:“基督徒既是被称义的人,同时又是罪人(simul iustus et peccator)。如此,虽然我们继续不断与罪争斗,但是当我们不断仰望十架,继续前行时,我们也找到盼望与安慰。”


译:骆鸿铭;校:改革宗出版社。原文刊载于林格尼尔福音事工网站:Simul Iustus et Peccator

Kelly M. Kapic(凯利·卡皮克)是佐治亚州望山(Lookout Mountain)圣约学院(Covenant College )神学研究教授。他撰写并编辑了超过 15 本获奖作品,包括 Embodied Hope (IVP Academic, 2017),The God Who Gives (Zondervan Academic, 2018), 以及与Brian Fikkert(布莱恩·菲克特)合作的 Becoming Whole (Moody, 2019)。卡皮克还是约翰·邓普顿基金会(John Templeton Foundation)资助的“基督教意义探寻、苦难和生命兴旺”研究项目的一位成员。
标签
原罪
改革宗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