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天,许多即将步入婚姻的人,虽然跟教会没有多少联系,却仍然想耍举行传统的有牧师证婚的婚礼。假如你是牧师,这样的人请你为他们主持婚礼,你会怎样回答?在这篇文章中,美南浸信会神学院的罗素·莫尔说“不”。如果您想了解另一种思路,请看迪帕克·瑞吉对这个问题的回应。】
在我事奉初期,我发现自己面临一个难做的决定。一对即将结婚的男女请我为他们主持婚礼,两人都不是跟随耶稣的基督徒。这种处境令人困惑,让人进退两难。因为我想和他们继续保持关系。好有机会向他们传福音。
这对男女没有因为“信与不信同负一轭”而违背神的命令,假如是那样,答案就很容易了。因为圣经是把这作为罪来禁止的。这两位都是不信的。
婚姻是一个作为创造命令赐给所有人的(创2:23-24)。非信徒结婚是件好事。这对他们本人, 对他们的儿女和整个社会都是好的。
于是,我给好几个我认识的牧师打电话。其中一人告诉我,他实际上是来者不拒。为一切提出请求的人主持婚礼。另一个人告诉我,他惯常地为非信徒证婚,因为他把这当作一个传福音的途径。结束这些通话之后,我感到很沮丧。在我看来,他们在轻视婚姻以及在这种场合传福音的呼召。
我发观,这个问题一直是年轻的教牧人最亟待回答的问题之一。福音牧者应该为非基督徒主持婚礼吗?
不!
首先,一位福音的牧者需要知道,他没有个人权柄。牧师按立仪式并没有神秘地把权柄授予一位传道人或者牧师。牧师有正当权柄(来13:17),我也相信按立是合乎圣经的(提前3:1-7;提后1:6)。然而,这个权柄不是他自己的,而是福音的权柄。
在新约圣经中,教会成员结婚是教会团体的事(林前7章,弗5章)。而且,保罗告诉哥林多的教会说:“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至于外人,有神审判他们。”(林前5:12-13)
对于非信徒,教会没有权利通过教会惩戒迫使一对夫妇信守誓言,因为他们不是教会成员。如果一个教会不能借着门徒栽培和实施惩戒使一对夫妇信守誓言,那这个教会就没有权利让这些誓言成为婚姻誓言。所以,就非信徒而言,政府官员完全合适为他们证婚,因为监督他们婚姻的是政府,而不是教会。
在我所听说过的为非信徒主持婚扎的牧师中,几乎每个人都是为了得到传福音的机会才这样做的。然而,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一对非信徒夫妻,因为有位牧师不管他们是否信基督都为其主婚而归向基督。我倒是认识几对夫妻,他们信主,是因为一位忠心的牧师在他们提出主持婚礼的请求时,出于爱心地跟他们说了不,并解释了原因。
对许多年轻的牧师来说,这个问题归根到底是个勇气问题。如果家人和朋友期望你为他们做主婚牧师你不能拒绝的话,你又怎能拒接要求受洗的非信徒?福音牧者的性格应该比我们许多人惯于看到的更为刚直不阿,铁面无私。
婚礼仪式是另一个我们不需要公务员的地方。我们需要的是福音的牧者,那些有勇气该说是时就说是,该说不时就说不的人。
校/译:改革宗经典出版社。原文发表于作者博客:Should a Minister Officiate at the Weddings of Unbeliev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