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青少年那会儿,选择服装时主要考虑三点:首先要舒服,穿着要感觉自在;其次要实用,衣服要适合我喜欢的活动,比如打篮球;最后一点就有些老套了,我希望穿的衣服能给人留下好印象。
无论是衣着打扮还是建筑风格,我都不太在意外表。连帽衫、美术馆、家门口的草地,或是教堂,对我来说都一样。我认为外表的美观并不重要,除非是为了达到某种特殊目的。在我看来,美并非必要。
但是我错了。
成年后,我开始更认真地思考自己的基督教信仰。起初,这只是强化了我原先对美和外表的看法。我很爱虚荣,试图通过改变外在来赢得他人喜爱,因此我急于摆脱所有“虚假的外表”。然而,这导致我完全贬低了外表,而外表恰恰是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类欣赏美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人工智能再怎么发展,也无法真正体会美的真谛。
美存在于我们感官所能感知的事物中,也存在于我们通过思考而领悟的抽象概念里。从根本而言,美以神为中心:所有的美都源于祂,由祂维系,并为彰显祂的荣耀而存在。
我们常常忽视美,认为它无关紧要。有人会说,品格不是更重要吗?神不是看重内心而非外表吗?确实如此。《撒母耳记上》16:7 和《约翰福音》7:24 就提到了这点。有人会问,我们不是应该在灵里而非外在形式上敬拜吗?这也没错。《约翰福音》4:21-24 和《马太福音》23:25 对此有所阐述。但这些经文并不否定美的价值。
美很重要,以下是七个原因。
追求快乐,其实就是在追求美。圣经开篇就告诉我们,神赐予我们视觉,为的是让我们能够感受喜悦。“耶和华神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创 2:9)。
虽然美有时可能成为人与罪抗争的一部分(比如夏娃发现伊甸园中的那棵树“悦人眼目”),但这并不意味着美本身是罪恶的。而且恰恰相反。
在旧约中,神对如何装饰圣殿给出了诸多指示。圣殿建成后,前往敬拜是极其美好的事(诗 27:4,122:1)。新约时代虽然没有实体圣殿供我们敬拜,但我们可以欣赏那些装扮得比所罗门圣殿还要华美的鸟儿。
每一声鸟鸣,每一次振翅,都是用欢愉取代焦虑的机会(太 7:28-31)。因为我们拥有一位慷慨的神,祂将荣耀慷慨地洒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你上次听到关于会幕中蓝色、紫色和朱红色线的讲道是什么时候?关于摩西发光的面容呢?或者《以西结书》中闪烁的轮子和发光的金属、撒拉弗的翅膀、洁白如雪的衣裳?抑或镶嵌着蓝宝石、绿宝石、黄玉和紫晶的墙壁?
恐怕太多注重解经的讲道者,包括我自己在内,过于专注经文背后的原则,以至于忽视了经文本身的美。有时候,对一段经文最好的应用不是问“我该如何将其应用到生活中”,而是感叹“这不是很美吗?”
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传 3:11)。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圣经中有无数关于美的描述。根据《提摩太后书》3:16-17,这些经文帮助我们认识神,也用来教导他人。因此,门训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教导他人欣赏美。
我第一次讲道的主题是“活出真实的生命”,我强调基督徒应该在耶稣里找到自己的身份,并以这个核心身份为指引生活。我记得当时说过类似这样的话:“不要考虑你在别人眼中的样子,而要思考在福音中上帝如何看待你。”
我现在仍然相信这一点。你不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别人如何看你上。但外表仍然重要。本文无法详细讨论教会聚会中关于混合面料的衣物、蒙头和不得体的珍珠饰品等所有细节。不过,我们应该认识到,外表是重要的,且有客观的参照标准;你的穿着应该反映你的某些现实情况,比如你的性别、职业和基督徒身份。
在我们这个崇尚“本真性”的时代,大家常常认为外表与内在生活相比无关紧要。当代文化中的一些人难以谈论美,因为他们把美完全主观化了,这意味着实际上没有什么是真正美的。
美的某些元素确实植根于文化;而我们也应该注意文化规范。但我们必须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遵从神的律法,包括我们如何定义和展现美。
我有时会在看完电影后问:“你觉得电影制作者想要传达什么哲学理念?”这个问题本身并没有错。但我想,如果我不仅考虑什么是真实的,还考虑什么是良善的,什么是美的,我可能会成为一个更全面的人。
保罗注意到了他那个时代展示的物品(徒 17:16)。我们也应该明智地效仿他。正如盖文·奥特伦(Gavin Ortlund)所说:“美是一种更有效地与人交流的方式,因为它使我们能够更全面地回应大家的各种疑问和焦虑。”
在我所在的基钦纳(Kitchener)市,公共艺术越来越普遍。虽然商业化和商品化的美是主流,但人心渴望的是从美本身获得的愉悦,而不管它是否对经济有益。自然主义者认为美的目的仅限于主观愉悦或实际用途,但基督徒可以讲述从伊甸园到天国的宏大美丽故事。
早期教会的许多人都在探索圣经与希腊哲学的关系。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他打了一个比方:大多数人都生活在一个洞穴里,只能看到事物的影子,而没有意识到他们所见的美仅仅是更高的现实的投影。柏拉图劝告我们不要只盯着洞穴中的影子,而要“转身”,运用智慧,让我们灵魂的眼睛被真实的光芒照亮。如果我们采纳他的方法,思考这个世界背后的本源和领域,我们就会得出与他相同的结论:“善与正义的创造者——这个世界光明之主的父亲”。
早期基督徒借鉴了柏拉图的这种“至福景象”概念,并将其应用于圣经中的神。虽然并非所有早期教会人士都赞同新柏拉图主义,但几乎所有教父的著作中都谈到为了获得喜乐而默想神(智慧之道)。这种默想,在我们有朝一日面对面见到基督时将会完全实现。一些历史学家指出:“在神学史上,很少有教义像‘至福景象’这样既‘基本’又在当代神学中被忽视。”
正如大卫·马蒂斯(David Mathias)所论证的,将我们对美的理解建立在基督的实在上,而非抽象概念上,是很有意义的。汉斯·博尔斯马(Hans Boersma)指出,这就是为什么许多新教思想家,如约翰·加尔文、理查德·巴克斯特和约翰·欧文等人在他们的教导中应用了至福景象的概念。
基督来迎接祂的新娘时,她将完美无瑕。当我们亲眼见到基督时,仰望基督的人将获得永恒的喜乐。这就是教会一直以来的见证。
在探讨美的神学意义时,塞缪尔·帕金森(Samuel Parkinson)指出:“美本质上是三位一体神的属性,在三位一体的荣耀显现之处,美就彰显出来。而这种彰显在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中达到了巅峰。”
神本没有必要把世界造得如此美丽。神是灵,祂完全可以创造一个非物质的世界。即便创造物质世界,祂也可以让世界只有灰色调,或者减少让人叹为观止的雄伟山河、绚丽的日落、斑斓的彩虹。祂本可以把这些壮丽景象只留在天堂。祂也可以在人类堕落后就收回这些奇妙之物。祂甚至可以永远留在天上,不差遣祂的儿子,不施予祂的恩典。但感谢神,祂没有这样做。
凯利·卡皮克(Kelly Kapic)将此描述为神的乐享(indulgence)。乐享,意味着毫无保留地享受某事物。正如《诗篇》104:17 所教导的,我们的创造主以祂的创造为乐。因着摆在前面的喜乐,基督甘愿忍受十字架的苦难(来 12:2)。神以欣喜的目光看待祂所创造的一切,以及每一个祂拯救的人。
当你思考这些时,你又是如何看神的呢?
D.C.辛德勒(D.C.Schindler)在《爱与后现代困境》( Love and the Postmodern Predicament)一书中写道:“大多数时候,我们感受不到事物本质的分量。我们生活在一个日益被技术主导的世界里,被人为的装置所包围。这些装置往往决定了事物对我们的意义,决定我们如何体验它们、诠释它们,即便我们并不直接使用某个特定的设备。”
换句话说,我们无法如实地看待事物。我们从自私的、技术化的视角来解读一切,将所有东西都视为实现个人满足的工具。这样的生活方式实际上让我们变得贫乏和焦虑。
与此相对的是基督徒的观点:在他们看来,每个人是美的、都是按神的形象所造;自然界的每个方面都彰显了上帝;每项技术都是神普遍恩典的恩赐,直指天国。
美不仅仅是装饰,更是一种启示。它不是主观偏好,而是源自我们慷慨的神。
美有能力将我们提升到自身之外,即便它同时也吸引我们的肉体。正如辛德勒所说:“美是非凡的希望源泉:可以说,它是超越的呼唤,即便是最受肉体束缚的耳朵也能听到。”
当我们拥抱美好生活之时,我们就接受了神的恩赐。过分担忧有害无益。但对于那些细细品味小鸟之美的人来说,无尽的喜乐正在等待着他们。
译:变奏曲;校:JFX。原文刊载于加拿大福音联盟英文网站:Seven Reasons You Shouldn’t Ignore Beau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