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神犯了种族灭绝罪吗?
2019-12-19
—— Michael Kruger

亚美尼亚(Armenia)、柬埔寨(Cambodia)、卢旺达(Rwanda)、波斯尼亚(Bosnia)、达尔富尔(Darfur)……这些都是现代著名的种族灭绝的例子——在这些悲剧中,整个种族都遭到群体灭绝(或几乎被灭绝)。这些是极其惨烈的悲剧,应该令我们悲哀伤痛。

然而批评者要问:圣经里的神真的跟这些有什么不同吗?当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时,难道不是神命令他们灭绝所有当地土著族群吗(申命记20:17)?神难道不也犯了种族灭绝罪吗?

这让我想起一句著名的车尾张贴上的话:“上帝跟希特勒之间唯一的区别就是:上帝的种族灭绝效率更高。”

我承认这是一个困难和复杂的议题。基督徒们常常感到有义务为神从这么多人的死亡“洗脱罪名”,这是可以理解的。我能想到很多为神辩护的可能性:也许我们误读了圣经的段落,也许经文只是象征性的,也许以色列人误解了神的命令。

但是我不认为我们需要为神辩解。我不认为神希望我们为他辩解。尽管这是个非常令人痛苦的议题,它突显了我们和我们的文化比以前更需要聆听的真理:神是圣洁的,而人有罪性;世界是破碎的,而神的审判是公义的。

如果我们要正确理解迦南的毁灭,我们必须记住几个原则。

第一,我们并没有得到该得的惩罚

首先,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罪有应得,该受神的审判——不仅仅是迦南人才该受。就在此刻,身处各地的人类——从隔壁那个和善的老太太到那个等着被处死刑的顽梗罪犯——都有极深的罪性。而且他们生来如此。自从出生,人类就有罪,不仅仅是因为他们自己犯罪的行为,更是因为亚当所犯的罪遗传给了他们(罗马书5:12)。罪的刑罚是清楚的:罪的工价乃是死 。(罗马书6:23)

那么,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在任何时刻神都可以取走任何人的生命,以作为对他们犯罪的审判。而他这么做是全然公义的。神不欠任何人一份救恩。

这应该很快改变我们对征服迦南的看法。我们不再会为神最终将因为人犯罪而审判人(甚至是数目巨大的人群)感到诧异。或许我们应该为他等了这么久才实施审判而震惊。我们每一个人还能够有生命气息,都是因为神有令人难以置信的忍耐和恩典。

第二,我们的预期太不靠谱

第二,神审判的时间并不总与人的预期相符。有时候我们认为神应该最先审判那些犯罪最多的人,然后再审判犯罪较少的。但是神并不总是照着我们所期望的行事。事实上,当耶稣被问到为什么西罗亚楼会倒塌并压死多人时,他正是这么解释的。耶稣回答说(路加福音13:4-5):

你们以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吗? 我告诉你们,不是的。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

哎哟,好痛。换句话说,人们并不需要是最坏的罪人才会受到神的审判。神也没有义务一定要在同一个时间审判所有人。

这正是征服迦南跟现代种族灭绝之间一个关键的不同之处。

虽然迦南人不是世上唯一的一群罪人,甚至也不是最坏的一群罪人,但是他们的罪是极其严重的。神将他们赶出那地,最主要是因为他们的作为在神的眼中是“可憎恶的”——令人恶心的偶像崇拜、行邪术、交鬼、性变态,甚至将他们自己的儿女当作祭物杀害,献给假神。(申命记18:9-14)

尽管有这些败坏的行为,神仍然对一代又一代的迦南人令人难以置信地宽容忍耐,一直可以上溯到亚伯拉罕的时代(创世记15:13-16)。尽管最终神的忍耐到了尽头。

第三,神使用人作为祂审判的工具

第三,神可以使用不同的器皿来成就他的审判。没错,他可以在一瞬间之内用神迹收取每一个迦南人的性命。但是神在过去的历史中往往使用不同的工具来施行审判。

在一些经文中,神审判的工具包括了自然灾害、疾病和瘟疫、干旱及经济崩溃。在另一些经文中,神兴起人的军队来达成他的目的。而在征服迦南的过程中,神使用了以色列民族作为他审判人的工具。

我们在此处看到征服迦南与现代种族灭绝之间的一个关键的不同。两者都包括数目巨大的生命的失丧。两者都包括人的军队。但是前者是神公义审判的工具,而后者是人为了自己的目的谋杀他人。虽然表面上两者有类似的地方,但是两者绝不是同样的作为。

举个例子也许有帮助。请想象一个场景,就是一个人把一种致命的毒素注射到另一个人身上去杀死他。这是谋杀吗?要看情况而定。如果是一名帮派分子想干掉另一名跟他竞争的帮派分子,那么答案是“是的”。但是如果是一名联邦监狱的警员得到国家的授权去实施注射死刑,那么答案是“不是”

表面上,这两个行动也许看上去是一样的。但是问题的根本是:人是否被赋予适当的权柄夺取他人的生命。问题不是生命是否被夺取,而是怎样以及为何被夺取。

第四,神的审判是公义的

请让我尝试把以上几点整合起来。如果每个人都该受神审判(我们确实该受),又如果神可以在任何他决定的时间实施这样的审判以成就公义(祂确实可以),再如果神可以使用各种不同的器皿(包括人类的军队)来实施审判,那么征服迦南就没有任何不道德的问题。

如果我们反对征服迦南,那么我们就必须反对神所有审判人的作为。难道我们也要反对挪亚的洪水、所多玛和俄摩拉的毁灭、埃及的灾祸等等,一直反对到基督的十字架上?

说到底,征服迦南仍然是一个困难和复杂的问题。但是,当我们把它放在基督教世界观的语境之中(而不是之外)来看的时候,反对的理由就消退了。神的审判是公义的,即使我们不能完全理解(以赛亚书55:8-9)。如果我们把这一点都去掉,我们剩下的将不再是基督教的神。


译:基甸;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Is God Guilty of Genocide?

Michael Kruger(迈克尔·克鲁格)是改革宗神学院在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校区的校长和新约教授。他也是新约教授。著有多本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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