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犯罪不是美德
2020-09-11
—— Jen Wilkin

“基督徒不可能完全顺服律法,犯罪后的悔改反而是展现神恩典的一种方式。”

“我们不需要更多如何成为更好配偶/父母/基督徒的要求清单,我们需要更多的恩典。”

“我的基督徒生活策略就是:失败、悔改,然后重复这两个步骤。”

听起来不错,不是吗?市面上、基督徒当中这些观点越来越普遍,很多基督徒认为圣经中的律法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不仅对非基督徒来说是这样,对基督徒来说也是重担。这些声音告诉我们,他们受够了“没完没了地在基督徒责任清单上打勾”,他们也不想要知道更多“如何行义”上的教导。他们认为,在行义这件事上我们都是失败者,所以要丢掉你的清单和律法,把自己投身于恩典。

犯罪得到了重新包装

近年来,教会领袖们在反对道德治疗神论(moralistic therapeutic deism)上所付出的努力是正当的。道德治疗神论实际上只是律法主义的一个现代化名,这一观念认为我们通过外在的、对某种道德准则的顺服来赢得神的眷顾。如同耶稣时代一样,道德主义治疗神论渗透到我们的文化甚至教会中。今天它的危害性和两千年前耶稣反对它时一样大。

为了回应这种歪曲的律法观,有些人开始阐述一种歪曲的恩典观。这些人否定了顺服律法中道德诫命的必要性。我把这种观点称为“庆祝犯罪主义”("celebratory failurism") ——他们认为基督徒不可能顺服律法,每次想要顺服结果都会失败;因此,他们认为我们的犯罪或者在成圣上的失败都值得庆祝,因为它会使恩典更加美丽。

因此,今天“顺服”这个词听起来令人厌烦,而“犯罪”也得到了重新包装。

有趣的是,耶稣与律法主义作斗争的方式与庆祝犯罪的人不同。耶稣没有抛弃律法,也没有贬低对律法的顺服,而是呼召他的跟从者去学习更深层次的顺服(马太福音5:17-48)——而不是法利赛人所推崇的行为改善。耶稣呼吁在动机和行为上都要顺服,而这种敬虔的顺服对那些心灵没有因圣灵的大能而得着福音改变的人来说是不可能的。耶稣没有废除律法,而是加深了他的跟随者对律法要求的理解,然后上了十字架,以确保他们能够真正开始顺服律法。

自由地顺服

福音既赐予我们脱离罪之刑罚的自由,又赐予我们开始顺服的自由(罗6:16)。那我们要顺服什么呢?曾经给人死亡的律法,现在给人自由。神的话语教导我们,行为的改变绝对应该在得救之后。只是发生的原因与未信者的行为改变的原因不同。对基督徒来说,外在行为的改变反映了内心的改变。当彼得说我们已经在过异教徒生活上花了足够时间(彼前4:1-6)时,他的意思肯定是说,是时候停止不顺服律法的生活,开始依从律法生活了。保罗告诉我们(提多书2:11-14),恩典教导我们对不敬虔的情欲说“不”,而不是仅仅在我们没有说“不”之后再悔改。他接着说,我们不是从律法中得蒙救赎,而是从不守律法(对律法的无视)中得蒙救赎的。如果如约翰所证明的,所有的罪都是违背律法(无视律法),那么我们是否应该爱律法(诗篇119:97)、日夜默想律法,像那些深深渴望停止犯罪的人一样呢?当耶稣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的时候,难道他不是认真的吗? 

任何没有证据的认信都是没有意义的(雅各书2:14-26)。如果信心的宣告缺乏忠心的顺服,那这个人就是一个属灵的两面派。他表面上肯定上帝存在,然后转过身来,活得好像上帝不存在一样。

“庆祝犯罪主义”断言,我们所有在顺服上的努力都会失败,因此我们得以更能认识上帝的恩典。但神要我们顺服,并不只是为了教导我们不能期望自己完全顺服律法。他劝我们顺服,是为了教导我们,因着恩典,我们可以顺服,这就是基督徒的盼望。通过福音,我们的神、他的律法和他的性情不会改变,他改变了我们,使我们在动机和行为上都成为顺服的人。信徒不再活在律法之下,而是律法成为我们脚下的道路,成为追求良善、正确和神所喜悦的生活样式的必经之路。与“庆祝犯罪主义”的信条相反,律法不是问题。遵循律法者的心才是问题。

如果我们相信顺服是为了讨神的欢心,那么顺服就只是道德主义。信徒知道,不可能靠自己的行为换取神的欢心,因为神不需要我们的任何东西,神也不欠我们什么。知道了这一点,我们就能在喜乐和感恩中得着自由,而不是成为想要靠自己赚得上帝恩典这一想法的奴隶。

想象一下,你会不会告诉你的孩子:“我知道你无法遵守,但我们的家规就是这样的。当你违反它们时,一定要告诉我,这样我就可以对你施恩。”这样只会培养一个无法无天的孩子,这对孩子、对我们的家庭、对整个社会都没有好处。我们不是要训练我们的孩子通过服从我们才能获得我们的喜爱,事实上我们已经爱了自己的孩子。我们这些罪人尚且知道训练和装备自己的孩子们顺服,是因为这是好的、正确的、安全的。我们的天父对我们的爱有多大呢?

超越“从犯罪到悔改”

我们决不能用“庆祝犯罪主义”来取代“道德主义治疗神论”。成圣的意义不仅仅是“你会失败,但有恩典给你”。在圣洁中成长意味着我们的失败比以前少了,因为我们终于学会了在动机和行为上都顺服,就像基督顺服一样。自救和成圣之间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就是心的动机。

殷勤的基督徒会渴望他们的教会领袖能教导他们如何走基督的道路。教会不能仅仅告诉他们“犯罪再悔改”,教会要给他们一个更超越的答案。我们需要告诉他们“这是正路,要行在其间”这样的答案。圣经的确给了我们很多行为上的清单列表让我们去自检:出埃及记20章中的十诫、马太福音5章里的八福、加拉太书5章的肉体行为(加拉太书5:22-23)和属灵果实(加拉太书5:22-23)清单,等等。这些清单会绊倒那些不信的人,同时又给基督徒美好的生命。它们使爱它们的人的道路变得笔直,虽然这条路是狭窄的,但却能通向生命。

律法成为使我们符合救主形象的恩典手段。我们爱律法,因为我们爱赐下律法的神,他已经把律法刻在我们的心里。我们不会在一天开始的时候就计划犯罪,也不会庆祝犯罪。相反,我们要转向真神,靠着圣灵的力量下定决心顺服。就像诗篇40:8所说的那样:“我的神啊,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


译:DeepL;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Failure Is Not a Virtue

Jen Wilkin(珍·威尔金)是一位讲师、作家、女性圣经学习教师,积极参与女性事工,在家庭、教会和福音机构组织带领女性学习圣经。另著有《照着他的形象》(In His Image)和《无人像他》(None Like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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