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我们大多数人都听过这样一句格言:“教会是唯一会延续到进入新天新地的人类机构。”这是一句任何基督徒在深思熟虑后都无法否认的格言,尽管这句话中充满了“壮观的模糊”(spectacularly fuzzy)。不过,这句格言中的“教会”是指普世教会吗?如果是的话,这是不是说普世教会是一个“人类机构”?它当然是由人类组成的,但普世教会并不是人类自己设计的。另外,普世教会是一个机构吗?她是基督的身体、是基督徒之间的关系、是基督徒的聚集,这些都没有错,但它是一个“机构”吗?我想我们都同意基督徒会进入新天新地,但如果这就是我们所信的,为什么这句格言要提到教会呢?基督徒复活的身体会进入新天新地,基督徒也会在新天新地继续聚会,但如果说普世所有基督徒所组成的机构会延续和进入新天新地,这符合逻辑吗?
让我们换个角度,假设“教会是唯一会延续到进入新天新地的人类机构”这句格言中的“教会”指的是地方教会,问题就变成了:“地方教会是否会延续到进入新天新地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我们如何定义“地方教会”。为论证起见,假设我们采用许多改革宗神学家们所捍卫的真教会三个标志来界定地方教会:教会是忠实地传讲圣道、正确地执行圣礼、忠心地执行纪律的基督徒聚集。这样的“教会”是否会延续到进入新天新地呢?圣礼(或者你可能喜欢用另外一个词“命礼”)到新天新地还有吗?如果洗礼是归信的结果,那么在新天新地里既然没有人需要信主,肯定没有人需要。如果主的晚餐指向的是将来“直到他来”,那么有什么证据表明在他来了之后还要继续举行主餐呢?
简而言之,我在这篇演讲开始时所说的那句格言其实如果深究的话是有很多挑战的,所以这样一句格言唯一的好处在于感性上的鼓励,而不能在头脑清醒的神学思考领域带来帮助。同样地,如果不立即进行一些术语上的澄清,我这篇文章的标题所提出的略带风趣的主张就很容易变得站不住脚。
本文标题说的是地方教会(而不是普世教会)的相对重要性。我想说的是:“为什么地方教会比TGC(和所有其他机构)更重要”。没有基督徒会对普世教会的重要性提出异议,但有两个因素对这种宣称在教会论上的实际意义产生了影响。首先,在新约圣经中提到普世教会的次数少得惊人,绝大多数“教会”一词的出现都是在指地方教会。第二,许多基督徒认为普世教会是由来自各个时代的基督徒组成的,是最终聚集在神宝座周围的集合。尽管这个概念很奇妙,但这样的定义却没有提供什么帮助可以让我们评估地方教会和ETS(福音神学协会)的相对重要性——因为我们都希望地方教会和ETS一样都是由基督徒组成的。要从相对较少的提及普世教会的经文中得出关于地方教会重要性的教训,前提是人们已经在更深层次上理清了两者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但是,至少在大众层面上,这个课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理解。
例如,虽然希伯来书12章相关经文中所建立的一组对比令人回味无穷,但具体来说,希伯来书12:18-24这段经文可以如何帮助我们思考我们的主题呢?
你们原不是来到那能摸的山;此山有火焰、密云、黑暗、暴风、角声与说话的声音。那些听见这声音的,都求不要再向他们说话;因为他们当不起所命他们的话,说:“靠近这山的,即便是走兽,也要用石头打死。”所见的极其可怕,甚至摩西说:“我甚是恐惧战兢。”你们乃是来到锡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万的天使,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神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并新约的中保耶稣,以及所洒的血;这血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
一方面,驱动这段经文显出鲜明对比的是摩西之约,或者更广义地说,是从亚伯开始的旧约中的上帝子民;另一方面,显明的对比还表现为我们作为“长子教会”("the church of the firstborn")的特权——他们不是聚集在西奈,也不是聚集在耶路撒冷的圣殿,而是聚集在神的面前,聚集在新约中保耶稣的面前。这群百姓是如此地与耶稣基督认同,以至于经文的用语让人想起以弗所书所说的:正如耶稣在天上坐在那位至高者的右边,与他联合的人也坐在天上。换句话说,这段经文的焦点是放在普世教会身上的。我认为,地方教会与以弗所书和希伯来书中的这类经文之间存在着联系,但这些联系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可,所以很难用它们来支持本文的题目。也许我们稍后可以回到这个问题上。
在天平的另一端,有一种对教会的不同定义同样会使我们的考虑误入歧途。有些基督徒圈子虽然没有总是强调普世教会,但他们认为(地方)教会是任何基督徒奉耶稣的名在一起的“聚集”。例如,假如两个基督徒商人在某个地铁站的站台上见面然后通勤去芝加哥市中心上班,他们在火车上一起享受安静的查经。这些基督徒圈子会认为这就肯定是教会——耶稣不是说过,凡有两三个人奉他的名聚集在一起,他自己就在他们中间吗?
当然,如果“教会”是这样的定义,我们就不可能认为,我们所说的“地方教会”能比在大学校园里“学园传道会”横幅下迎新的几位基督徒、或者比在基督教医疗团契会议上基督徒医生和护士的聚会,或者比这次2014年ETS会议上基督徒的聚会更重要。因为我们可以按那个定义说这些都是“教会”。事实上这种对教会定义的看法,虽然只有某些聪明人理解,但却被许多人不假思索地采用,并且大大加强了西方早已盛行的个人主义。当两个或更多的基督徒为了基督徒目的而聚集在一起时,我们可能会因为基督同在而欢欣鼓舞,但这对圣经意义上的“教会”,或者对教会作为一个身体、一个机构的重要性没有什么影响。
从方法论上讲,这种解释其实是创造了一个“教会”的定义,而这个定义其实依赖于非常狭隘的经文选择,尤其是那段基督所应许的两三个人聚集在一起就与他们同在的经文段落。
然而,假设我们尝试给教会下一个更丰富和更具有综合性的定义——依赖于希腊文圣经中广泛使用的ἐκκλησία这个词,以及从其他有助于“教会”这一主题的经文中得出的谨慎小心的推论(即便ἐκκλησία这个词并没有出现),那前面所提到的火车上的两个基督徒商人又会是怎样的表情呢?
例如,在马太福音18章中,耶稣坚持认为,如果他的两个门徒之间有某种冲突,处理的方式就从个人面质上升到使用其他人参与进来成为见证,到最后的呼吁“告诉教会”(太18:17)。这“教会”就有权将有罪的一方赶出去。而在哥林多前书5章所描写的具体惩戒案例中,关键的一步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林前5:4)。很显然,“告诉教会”并不意味着“告诉火车上的那两个基督徒小伙子”。
或者换一个角度来看,从新约圣经中可以合理地看出,教会中的职分有长老、牧师、监督和执事等头衔。我们可能会对这些职分的具体所指有不同的意见,但教牧书信中肯定而且毋庸置疑地概括了这些职分在地方教会中的职责和功能,而这些职责和功能对于在火车上那两个基督徒的“聚会”来说就显得不可能。如果有人根据使徒行传中记录的第一次保罗宣教旅程中使徒保罗和巴拿巴在许多城市虽然建立教会,但是直等到回程途经这些城市时才任命这些教会的长老(徒14:23),因而推断说没有众所周知的职分也是一个教会,那就有点像试图通过描述婴儿来列举人类的特征。当然,我们坚持说婴儿是人,但我们认为婴儿的特征并不构成对人类特征的充分定义。换句话说,为了支持本文标题中的论点,我们需要避免让教会的定义变得过于简化。
前面所说的使得我不得不对教会的本质提出四个重要的考虑:
第一,我们必须对传统所认为的“真教会的标志”做一些评论。在改革宗传统中(如今被许多其他宗派神学所借用),真教会的标志有三个:教会是正确教导圣道、正确举行圣礼(有人会称之为“命礼”)、以及实行教会纪律的聚会。当然,这三者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因十六世纪改教家的经验而来的。然而,在对它们的任何“厚重”解读上,它们都预设了丰富的论证。例如,对改教家来说,正确教导神的话语这一标志不仅质疑了教皇的政治权柄,而且也假设需要对圣经有仔细和受控于经文本身的解经,还有地方教会中教导职分的重要性。这并不意味着平信徒之间没有相互劝诫的意义,也不轻视基督徒之间相互造就的方式,这甚至包括了向“彼此”唱诗篇、颂词和灵歌(都是今天所说的以话语为基础的事工一部分),也没有否认在家庭中以要理问答或其他方式教导神的话语的重要性,但这标志确实强调了牧师/长老/监督的独特角色,他们已经受过检验,并且被分别出来成为以神的话语治理教会的人。
第二,第三个标志,也就是教会的纪律,其前提是迫切需要保守教会在教义和生活上对神的忠心。人们可能对如何执行这纪律的理解会有所不同,这至少取决于他所接受的教会论是“单单由信徒组成”(如浸信会)还是典型的长老会观点——后者认为地方教会是由新约社群组成,而新约社群的范围要比选民和重生者的聚集会更大一些。无论你采取哪种观点,教会都需要纪律,这样教会才不会因为接纳挂名的基督徒、相信错误教义的人和猖獗的不道德行为而遭到毁灭。
第三,无论我们之间的争论是关于“圣礼”和“命礼”这两个词哪个相对更合适,还是关于洗礼与主餐的确切含义,对我们的讨论来说,把三个概念放在一起讨论是非常重要的,而这三个概念在目前许多福音派的实践中经常被割裂开来。我说的三个概念就是归信、洗礼和教会成员。我所使用的“归信”不是指现象上或者纯社会学意义上的归信,从现象或社会学意义上而言,伊斯兰教、佛教或基督教的“归信”在语言上的力量是一样的。但在神学的意义上,基督教的“归信”与众不同,坦率地说是一个神迹,是对耶稣基督的全然忠心。一个人可以通过简单个人意志决定皈依伊斯兰教,而不需要任何其他外因——比如说,圣灵促成的重生。但在基督教的“归信”中,神有一个决定性的行为,使个人经历了重生和称义,从而改变了他的效忠和方向。这可以发生在任何年龄,它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作为一个记忆中的决定性时刻来经历的。尽管如此,我们坚持认为,一个人要么称义,要么不称义,要么重生,要么不重生,即便我们不能总是判断这种变化何时发生。然而,在今天许多福音派的实践中,这种归信,不管它何时发生,都与基督教洗礼割裂了。很多挂名的归信者宣称他们还没有“准备好”接受洗礼,归信和洗礼之间存在时间上的差距可能是因为对归信和洗礼的错误理解,但也可能是由于生活在伊斯兰文化中的伊斯兰教皈依者的情况下,洗礼在那种文化中具有更重要和决定性的意义。但很清楚的是,新约时期,五旬节的时候所有相信的人都受了洗,而且,就教会所能分辨的范围而言,只有信徒才会受洗。为了简化论证,我在这里不讨论出生在新约家庭中的婴儿洗礼问题,而要着重讨论那些与基督徒或教会关系不大或没有关系的人的归信问题,因为在这个情境下,信而受洗派和婴儿洗礼派都同意归信和洗礼之间的联系:从新约经文的角度而言,很难看到这两者在时间上有实质性的脱节。
我经常对学生举的一个例子是比利·桑戴的一生。桑戴是一个满口脏话,但很受欢迎的棒球运动员,他在19世纪80年代归信了基督。他就在全美举行帐篷布道会,他常常在一个巨大的帐篷下宣讲福音和禁酒(禁酒令最终在1919年获得通过)这一组合教导。经验很快告诉他,如果他把帐篷搭在干燥的地面上,当他的聚会结束后数百人走过来时,就会踢起足够的灰尘,以至于有些人开始咳嗽和打喷嚏,从而破坏了聚会严肃性。反之,如果他在地面潮湿的时候搭帐篷,走过来的几百人可能会把走道搅成泥巴,一些想上台决志的人滑倒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于是,在所有的走道上铺上锯末,使之既能防尘又能防滑,就成了帐篷布道的惯例。从这个权宜之计中产生了“走上锯末小道”这样的说法。如果你在桑戴的布道会上决志信主,人们就会说你“走上了锯末小道”。这种表达方式变得如此普遍,以至于连世俗期刊有时都把重生的人称为“走上了锯末小道”的人。如果你问一个人什么时候信主,他们可能会回答:“1913年,我在辛辛那提走上了锯末小道”——哪怕这个人从来没有参加过桑戴的布道会。换句话说,用比喻的方式,“走上了锯末小道”,就代表着信主。
虽然在新约中,洗礼与归信之间的联系远比在桑戴的布道会上走锯末小道要多得多,但洗礼仍然借着隐喻在表达归信的意思。当保罗写道:“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7)的时候,他并不是说洗礼有什么奇妙的功效,而是在说洗礼与归信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你问第一世纪的人什么时候信主,他们很可能回答说:“哦,我是57年在哥林多受洗的。”(虽然他们的日历不是那样的)保罗当然可以把传福音和洗礼区分开来(林前1:17),这当然说明在保罗的思想中,洗礼并不具有和比如说信心一样的逻辑地位(我们无法想象保罗会说他来不是为了促人信主而只是为了为了传福音)。然而,这样的圣经文本表明,洗礼和信主在指代上是并列的,那些(可以确定的)信主的人也是受洗的人。洗礼可以作为归信的隐喻。
在继续论述之前,我应该冒昧地说一句。在新约圣经中,信主与受洗之间的密切联系,并不等于要求那些作出决志的人在十分钟内,或在布道会上上台时,或在相似的情况下受洗。信主与受洗在神学上的密切联系,禁止了一种没完没了的延迟,也禁止了一种两步走的心态,即将洗礼与恩典中属灵成熟的第二步联系在一起,但它并不禁止推迟一个人的洗礼到下一次仪式,或直到一些基本的圣经教导已经完成,作为伴随归信的生命改变的一部分。问题是,在新约圣经中,洗礼总是与信主相关,它并不被认为是一个可选择的额外仪式。
与此相同的是,五旬节每一个信主的人也成为地方教会的成员。不可能有人说,“是的,我相信基督耶稣,我已经重生了,我可能会决定也受洗,但我不可能加入教会。我已经被以前的宗教经历所伤害了,你应该看到我在阿斯克勒庇俄斯神庙所经历的受挫。这种有组织的宗教不适合我,也许有一天我会找到一个很好的教会,然后我可能会加入,但目前我更喜欢我的独立。此外,这种"extra ecclesiam nulla salusf"(拉丁文:教会之外无救恩)之类的观点不是中世纪天主教的余孽吗?”在新约圣经中找不到这样的声音。换句话说,在新约圣经里,归信、受洗、加入当地的基督徒群体都是同一件事的一部分。
如果我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我们可以重新研究ἐκκλησία的单数和复数形式的分布,长老会和浸信会从中得出的推论略有不同,更不用说其他宗派了。然而,无论基于哪种解释,本文兴趣在于,当第一世纪的人们归信基督教时,他们并非只加入普世教会。他们加入的是自己可以经历的聚会,也就是地方教会。如果不加入一间地方教会,对当时的使徒们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第四,那么,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所想要说的这个结论:地方教会比福音联盟、白马驿站、九标志甚至可能比福音派神学协会更重要,取决于基于新约、对教会是什么的忠实理解,而不是基于我们有时根据当代的一些实践而假设的教会定义。换一种说法,如果本文题目的论点是成立的,那本文就是在呼吁我们按照新约的模式来改革我们的教会。
以下各点不是按内在重要性的顺序排列。
第一,问题的第一个答案,肯定不属于我们已经进行的术语讨论。地方教会之所以崇高重要,是因为它是唯一一个由所有信主的人组成的基督身体,是唯一一个以某些新约认可的识别“标记”为特征的基督身体,这些标记反映了教会的基本构成。忠信的神学院和福音派神学协会当然可以像教会一样正确教导基督教信仰,而且也由基督徒组成,但它们并不接纳所有当地的信徒,通常也不实行洗礼和主餐。众所周知,福音派神学协会和各宗派的神学院都实行纪律,但也排除了许多理应属于地方教会的人(例如,那些没有受过必要神学训练的人)。有人可能会合理地提出这样的问题:“福音派神学协会的成员(甚至,我敢说,福音联盟的成员)不是和地方教会的成员一样信主吗?”是的,但这些团体和教会排除的对象却完全不同。简而言之,我们的术语讨论标明了地方教会的定位,并隐约指出了地方教会的重要性。
第二,地方教会,按照已经列出的思路来理解,反复显明它是许多古旧启示中各条轨迹最后的实现。教会是弥赛亚的团体(耶稣说的是“我要建造我的教会”,而不是简单的“我要拯救许多个人”),教会也使人想起旷野中的集会(参徒7:38)。这个教会,在彼得和启示录的用法中,是终极的祭司国度,这用词取自出埃及记19章。教会把犹太人和外邦人聚集在一起,构成一个新的人类(弗2)——原则上,也包括来自各种语言、民族和部落的男人和女人,它正在将对夏娃的应许、亚伯拉罕之约、像赛19:23-25和诗86:9中的先知声音、旧约中已经确立的不基于人的功劳这一令人惊讶的拣选模式,以及更多的东西引向实现的轨道。
第三,当使徒一再提到身体里恩赐的多样性时(林前12;参罗12),他所指的身体是地方教会(无论是罗马还是哥林多),而不是普世教会。因此,那些想独立于地方教会之外的基督徒,是在(扩展保罗的比喻)宣称他们自己就够用了,其实他们不过是一个眼球,或一个耳朵,或一个大脚趾。他们不知道身体是如何一起工作的,因为每个部分都在做自己的工作。在解释旧约祭司和新约牧师的区别时,我常常试图表明,新约中牧师和教师的角色不是一个特殊等级的中保,而是类似于身体内胃的角色:胃吸收大量的食物,并将食物中的养料分配给身体的其他部分。当我不是被看作是牧师,而是被看作是一个胃的时候,我就会失去所有的尊严(更好的是,也会失去任何的浮夸)。从这个角度来看,福音派神学协会是由一个重要的由许多胃组成的团体——但这并不能使它成为一个教会。这也是为什么地方教会比福音派神学协会更重要的原因之一:她是基督的身体。
同样,当教会被设定为单单由一个种族、一个年龄段、或一个具有专属敬拜风格的群体、或某一个经济阶层组成时,我们应该为此感到震惊。多样性的挑战,在使徒行传的早期章节和加拉太书、哥林多前书等书信中已经经历过了,这并没有导致使徒们建立一个犹太教会和一个外邦人教会,而是以融合这两个族群的神学来反对这种趋势。我们的上一代人曾经热衷于建立一个同质基督徒在一起的教会,使徒们所做的显然比他们要艰难得多,但最后我们还是要回到教会的本质。
第四,我们很多的罪,根本上是关系性的。不说远的,就说加拉太书5章所列举的“肉体的行为”吧,所列举的罪是分组的:有三条可能被称为性上面的犯罪(性的不道德、不洁和放荡),有些与异教有关(拜偶像和巫术),有两条与纵欲有关(醉酒和狂欢),其余的都反映了社会功能的失调(仇恨、不和、嫉妒、发怒、自私的野心、分歧、结党和嫉妒)。如果成圣要使这些罪惭愧,那么成圣根本不可能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发生,甚至也不可能与一群社会上可接受的同龄人一起发生。成圣发生在教会中,教会由一些不像我们的人组成,如果不是神在福音中的恩典,他们肯定不会是我们的朋友,更不会是我们的弟兄姐妹。
第五,一个正常运作的教会,和每一个成员的“正常”密切相关。因此,教会生活不仅仅包括狭义上的惩戒,还包括相互的劝诫,教会认可的牧师所做的讲道,各种纠正、相互鼓励、教义教导和责备,使神的仆人装备会众一起参与每一件善工。不可避免地,这意味着不仅仅是每周一次的讲道。它意味着,(如果借用使徒行传的话语),要在各人家里教导,还要查考圣经,看看这道是与不是。
事实上,它意味着一个整全的教导事工,一个教导和活出上帝全备诫命的事工。某些专门的跨教会事工可能有它的作用——我稍后会谈到这个问题——但那些机构通常专注于圣经真理的某一个或几个领域,有的时候甚至是忽视了用于平衡教导的其他真理。例如,最近安德鲁·赫德(Andrew Heard)的文章《对增长的危险热情》("A Dangerous Passion for Growth")就很能说明问题。如果我们传福音和成长的热情被实用主义所驱使,以至于为了赢得更多的人,我们开始简化福音或将修改福音以适应社会的胃口(毕竟,我们不想得罪任何人,所以我们就不谈地狱了),或者证明我们不关心钉死老我,或者不关心成圣和身体的建造,那么这种热情就可能变得危险。但地方教会更有可能保持这种平衡,而一个以传福音为目标的跨教会事工则不可能察觉到危险,因为它不认为自己有责任建立整个地方教会。
第六,也许应该说,当我们的文化失去了过去所持有的任何犹太-基督教文化时,这种地方教会的异象就变得越来越重要。在不久以前,十诫还被广泛视为健康的社会规范。一男一女之间的婚姻,以及“至死不渝”的誓言,都被视为美好的事物,国家的法律也倾向于支持这样的理想。但就像多萝西不再住在堪萨斯一样(《绿野仙踪》主角——译注),我们也不再是50年代的人了。即使在那时,我们需要的圣经教导也比我们有时所认为的更多,但现在的紧迫性更加迫切。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基督教的反文化,地方教会——无论他们如何保持礼貌、谦恭和与外部世界的沟通,但他们的生活方式应当与世界完全不同。要塑造一个忠心的、有果效的、以福音为中心的、符合圣经的反文化,这需要大量的教导。仅举一个小例子。里诺(R. R. Reno)最近写了一篇文章《撕裂的时候》("A Time to Rend"), 他认为,“过去国家承认婚姻, 给予婚姻法律形式以加强其历史规范. 现在法院对婚姻进行了重新定义,而不再是承认婚姻,这让婚姻制度成了一种完全受国家控制的制度。这就是为什么我主张不要再用民事婚姻(civil marriage)这个词,而要改用政府婚姻(government marriage)这个词的原因——我们只是如实称呼它。”然后,他挑明了其中的一些含义。但是,除非地方教会建立起由圣经中关于男女、婚姻等方面的内容所塑造的思考结构,否则这些都无法对数百万普通基督徒产生说服力。许多基督徒因为缺乏教导,在许多主题上——例如金钱、生命的目的、苦难、繁荣、性、喜乐等等——吸收的是不负责任的、来自世界的观点。正是地方教会构成了反文化的身体。或者换一种说法,教会是不仅为新天新地做好准备的身体,而且由于圣经中不断发出末世论的鼓声,教会是新天新地的前哨。这就要求基督徒的生活和思想比我们有时所想象的要整体和有机得多。但这就是贯穿整本新约圣经的教会观。
第七,如果我们认为圣礼(命礼)是教会的标志,我们就不能再把它们当作可有可无的附加物。同样,我们也应该避免把它们当作个人的特权。我的一位朋友喜欢讲这样一个故事:在加州的一个海滩上,他看到一位他认为的基督徒是如何把一个人领到基督面前的:那位姊妹把她的朋友带到海里,为她施洗。她的热心的确令人钦佩,但如果撒玛利亚的腓利乐于看到彼得和约翰的到来将他的新信徒与母会联系在一起,也许我们应该多反思一下圣礼(命礼)在教会论上的功用。关于这个主题,还有很多话要讲,但由于篇幅所限,我不得不匆匆向前。
第八,圣经说:“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以弗所书的上下文强烈地表明,保罗既想到了普世教会,也想到了地方教会。或者,更好地说,地方教会的聚会是永生神的教会在历史上的一种外延,已经在宝座前与基督联合,庄严地聚集在一起。有几处预设普世教会与地方教会之间有连结的经文都是如此。例如,在马太福音16章,耶稣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而两章之后,要把犯罪的人“告诉教会”,这教会几乎不可能是普世教会。地方教会是在新约之下,那个更大的、用血买来的普世教会在这一时空的表现。它的特点是有一定的印记和秩序,然而在这一切的背后,却隐藏着神的爱、神儿子的爱和牺牲,以及圣灵赐予生命和改变的能力。在新约中看到个人归信的地位是很重要的,这在以群体、部落为思维方式的文化中,可能是特别需要强调的(例如,在印度北部)。但是,在个人主义的西方,强调教会作为团体的经文也很重要,这种异象体现在地方教会中,在经文中反复出现。
我所说的一切都不应该被认为是请求废除福音联盟、九标志、白马驿站,甚至ETS。如果我们要这样做,我们也必须废除威斯敏斯特神学院、SIM、基督教学校、丁道尔出版社、十架路出版社以及其他一系列的跨教会组织。可以说,这些组织中,有些是神兴起来坚固教会的。许多在这些组织中工作的人,每周在这些组织中投入的时间比在当地教会中投入的时间还多——就像我在三一福音神学院和福音联盟中投入时间一样,尽管我是我所居住的小镇上的一个地方教会的成员。但我全心全意地相信,这些组织必须为教会服务,而不是相反,否则它们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尤其要痛惜的是一些专业的、专注的跨教会事工,他们的运作方式是傲慢地告诉教会要听从跨教会机构的领导。我们应当追求的是基督和祂福音的益处和荣耀,这与他用血买来的教会,他决心要建立的教会同在,直到成全的日子。届时,普世教会和地方教会之间目前的张力也将不复存在。
译:DeepL;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神学期刊:Why the Local Church Is More Important Than TGC, White Horse Inn, 9Marks, and Maybe Even 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