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艺术 书评
良心:是什么、如何训练,以及如何爱那些与我们观点不同的人
2019-06-24
—— Joshua Hsieh

很多基督徒都熟知马丁路德在沃姆斯会议上当教皇代表命令他撤回自己的著作和观点时斩钉截铁的回答:“除非圣经或理由清楚的说服我,我受所引用的圣经约束,我的良心受神的话捆绑。我不能,也不愿收回任何的意见,因为违背良心既不安全,也不正当。” 在其他地方的宗教改革过程当中,我们也发现良心这个概念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在英格兰宗教改革的时候,起点就是亨利八世要离婚,而国王的理由是他的良心遭受很大的折磨,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的婚姻是不合法的,受到了上帝的咒诅(因为,王后阿拉贡的凯瑟琳当年先嫁给亨利的哥哥亚瑟,后者很快去世后经两国君主协商,才与亨利结合)。而托马斯·摩尔,亨利八世的大法官,也声称是出于良心的原因不同意国王的离婚:“我的目的也不是责怪任何其他人的良心。但是,就我自己而言,我的良心让我不能对此做宣誓,不然,我的灵魂会永遭诅咒的。”(参徐震宇,《略论宗教改革中的良心问题与现代政治图景》,《教会》杂志2018年1月号)

总结起来看,我们会发现在宗教改革的时候,良心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各地的宗教改革往往都与良心有关。事实上,每个宗派都宣称他们所信仰的内容是一个“良心的问题”。因此,天主教的人士悲哀地说,宗教改革的结果是一个合一的大公教会分裂了,形成了许许多多的宗派。但也在这个情况下,发展出了良心自由、政教分离,以及信仰的宽容。

然而本文不是要探讨历史或者政治层面的良心问题,而是要探讨基督徒个人生活中的良心问题。我们试想一下这个情况:一个弟兄认为,喝星巴克就是支持同性恋,他的良心绝对无法忍受、是与敌基督为友,并在微信群中公开斥责教会喝星巴克的弟兄姊妹;或者一个姊妹认为,上台祷告的时候要把祷告词写下来是消灭圣灵的感动因此拒绝牧师要求的提前准备;或者一个签署了信仰告白和成员之约的成员有意地不参加下午聚会,认为这并不违背自己的良心……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些问题?良心的问题会给教会生活带来合一和圣洁,也会带来破坏,使徒们甚至警告说:忽视良心的人,他的信仰都有可能是破产的。这是本文想要探讨的话题:良心是什么,以及我们该如何使用良心。伯利恒浸信会的长老和神学教授Andrew Naselli和一位长老会的宣教士J. D. Crowley在他们所著的《良心:是什么、如何训练,以及如何爱那些与我们观点不同的人》(Conscience: What It Is, How to Train It, and Loving Those Who Differ)对生活中常见的类似问题提出了很好的见解,本文正是对该书的一个浓缩性总结。

良心是什么?

第一,良心反映我们是按照神的形象而被造的。在创世记1:26,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神是一个有道德的神,神是一个会分辨善恶、作出正确或错误判断的神,神也把我们造成具有同样能力、能够接收神的话语和据此作出道德判断的人。良心并不是堕落带来的后果,而是我们被造所拥有的能力。我们可能滥用它、扭曲它或者忽视它,但每个人都有良心的能力。

第二,良心促使我们在上帝面前为自己的行为和决定负责。罗马书1:19说:“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然后在2:14-15说:“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整段经文都在说上帝的审判,无论是犹太人还是非犹太人都要在上帝面前受审判,对犹太人,他们没有遵行神的律法,所以都是罪人;对非犹太人,他们没有圣经,但是他们有良心反映出“律法的功用”,可是他们也没有随从良心,同样在审判中被定罪。所以良心就像我们心中的一个小法官,它当然不能和上帝相比,但是起到了一定的审判作用。

第三,良心是关乎对错的“开关问题”,换句话说,良心不是给我们建议,而是告诉我们这样做对或者不对。它不是一个1到10的打分机制,而是一个0和1的二进制机制,罗马书2:15说,良心“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第四,良心是个人性的,神按照你的良心审判你,而不是按照别人的良心审判你。你不能够把你的良心强加在别人身上,你可以分享、沟通、提醒、解释,但不能强求别人认同你的对错。我们看下边这张图:张弟兄的良心比李姊妹的良心有更多的规矩(G-O),例如他认为基督徒不应该喝星巴克、不应该唱卡拉OK、主日晚上不应该看电影,等等。显然李姊妹认为这些规则都是没有必要的,她甚至可能会说张弟兄是个“律法主义者”,而张弟兄则惊讶李姊妹居然忽视如此重要的圣经原则。但你有没有注意到,他们在良心上的共同点其实大于不同点,而李姊妹则惊讶于张弟兄居然对怜悯穷人(A)和社会正义问题无动于衷,她非常生气张弟兄居然购买血汗工厂生产的廉价产品还自认为节俭(B)。

第五,没有一个人的良心与神的心意一模一样。张弟兄需要意识到,他的良心中有圣经没有要求的部分,而是他自己的推论(H-O),而这些推论往往更多地是在依赖他成长的文化、他的性格和固有观点、他在社会中摄取的信息,以及他自己的逻辑。李姊妹则需要认识到购买不公平贸易的咖啡豆或者使用不环保的原木家具在上帝面前可能并不是犯罪,他们都需要意识到他们都没有顺服圣经的命令P(例如,眼目的情欲)。只有耶稣完美地领受和顺服神的心意,他也从来没有违背过神的命令和自己的良心。

第六,我们都有可能毁坏自己的良心。我们毁坏良心的方式有两种:第一是忽视良心所发出的警告,保罗在提摩太前书4:2称之为“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譬如,我和一个访客谈加入教会的事情,他说“我相信主日是基督徒的安息日,我也认同圣经所说的要顺服教会和加入教会,我也认为要求参加下午聚会是教会根据圣经的权柄,但我就是不想参加。”他等于在说,我的良心告诉我什么是对的,但我不想听从良心。这样带来的危险,保罗警告说,就好像不断地去烙你的良心,直到它完全毁坏。第二种是给良心加上太多的规则,而这些规则的背后涉及到对其他信息的解释和接收,变成不必要的重担,把相对的观点变成了绝对的对错——这正是提摩太前书4:3所批判的:“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

关乎良心的重要原则

该书提出三个重要的关乎良心的原则,作为给读者的操练和提醒。

原则三,(没错,我倒过来说),你要顺服你的良心,哪怕它可能是别人不认同的。圣经在罗马书14章和哥林多前书8章,如果你违背你的良心行事,这在神的眼中是看为有罪的。罗马书14:23在这一点上很清楚:“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保罗是在说,如果你的良心告诉你不应该吃某种食物(譬如祭过偶像的肉),你却去吃了,那么你就犯了罪,因为你违背了自己的良心。这并不是说,神的确命令我们不可以吃那种食物,因为在前面的经文中保罗已经明确地说“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这也不是说你的良心所告诉你的一定是对的(比如,购买星巴克咖啡就是支持同性恋)。路德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说:不顺服自己的良心是不对的、也是不安全的。这就让我们必须同时操练第二个原则。

原则二,因为没有一个人的良心与神的心意一样,而神已经给了我们祂的话语、祂的圣灵和祂的教会,所以作为基督徒,我们要不断地矫正自己的良心。我们该如何矫正自己的良心呢?我们必须明白我们的良心是不可靠的,它不是圣经。我们可能会根据我们接收到的圣经以外的信息,或者根据我们对圣经不正确的解释,给良心加上圣经没有要求的规则,或者弱化圣经已经清楚教导的原则。这种矫正需要我们花上一生的时间,但是我们有已经成文的圣经,所以我们要学习正确地解释圣经;我们有圣灵的帮助,所以我们要不断地祷告和寻求圣灵的引导,当我们顺着圣灵而行的时候,我们能结出圣灵的果子来;我们也要依靠教会集体的良心,因为集体的良心相对个人的良心来说更不容易出错,更可靠,更能彰显圣灵在历史中和群体中的工作。这让我们认识到最重要的一点:

原则一,神是良心之主。你的良心并不能成为主,你也不是你的良心之主,其他的基督徒也不是你的良心之主。如果神透过他的话语向你显明你的良心错了,你就应该向神投降、根据神的话语来纠正自己。使徒行传5:29中使徒们在大祭司面前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这句话里面的“人”,也包括了你自己。这就意味着说,圣经的教导越明确、在教会和圣灵中得到的印证越强,你就越应该顺服。例如,如果你的良心和牧师的要求冲突,而你的良心告诉你的东西并没有充足直接的圣经依据,那么你就要优先顺服牧师,因为“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是希伯来书13:15的命令;再例如,如果你的良心告诉你可以做的事情会让别的弟兄姊妹因此跌倒,那么即便你可以做也因为爱心的缘故而不做(例如,吃血),免得他跌倒,因为爱心是明确、清楚且具有更高原则的命令。最后,神是良心之主意味着,你不能把你的良心加在别人的身上,刚才我讲到,一个认为吃血并不违背圣经的人可以出于爱这个更高的原则而放弃在良心软弱的人(也就是良心规则过多的人)面前吃血的权利,因为这可能会绊倒他(让他论断你,或者让他冒犯自己的良心);而一个认为吃血违背圣经的人,不应当把他的良心加在别人的身上、要求别人也不吃血——他不应该用自己的良心辖制别人,当然他可以表达和分享自己的看法和理由。

最后,作为一间地方教会的成员和基督的门徒,我们的共同点远远大过我们的不同点,这是为什么我们可以互相劝戒、彼此督责,因为我们都有建立在神明显、直接的教导上和圣灵工作之上的集体良心。我们要小心滑向个人主义的极端——拒绝绝对的真理的后现代主义:我有我的良心、你有你的良心,你没权论断我我也不说你错。如果是这样的话,新约圣经中关于彼此相爱、互相劝戒甚至教会纪律的经文都变得没有意义了。神设立教会作为一个可见的良心校准器,透过我们的信仰告白、讲台教导、成员之约、核心课程、纪律惩诫不断地修正和强调。良心是个人的(Personal),但不是隐私的(Private),良心应当被群体不断地塑造,所以教会生活的重要性大过我们的想象,教会生活不仅仅是要给我们外在的知识,也是在塑造我们内心的德性。

总结

这就是《良心》这本书所想要讲出的关于良心的问题:良心是什么,以及关乎良心的三个重要原则。我们今天的文化要么是漠视良心、要么私人化良心,但因为良心来自神,是神按着祂的形象创造我们的一部分,我们就应当在对待良心这件事上尽力地恢复神原本的心意。

Joshua Hsieh(始明)道学硕士毕业于三一福音神学院(TEDS),神学硕士毕业于中国神学研究院(CGST),目前在牧养一间浸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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